刚刚,国家卫健委严正辟谣!
中方1月3日下令销毁病毒样本?国家卫健委:纯属断章取义,有意混淆视听
5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有记者提问,中国拒绝世卫组织派代表团去武汉第四实验室进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司监察专员李明柱对此回应称,“世界卫生组织从来没有就参观某一个实验室提出过(请求),‘中国拒绝世界卫生组织去武汉实验室’这种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
事实上,中方两次邀请世界卫生组织来中国现场考察。1月20日、21日,中方接待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组到湖北武汉进行现场考察,其中也包括实验室;2月16日到24日,还接待了中国-世卫组织联合专家考察组,专家组分别赴北京、四川、广东和湖北武汉全方位深入调研。
李明柱介绍,我们在做好境内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在多边层面,与世界卫生组织和二十国集团一起合作落实这两个国际组织提出的合作倡议;在双边层面,近期举办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视频会议等。另外,应相关国家请求,中国还向19个国家派出了21支医疗专家组,帮助所在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他们的工作也得到了当地政府和民众的充分肯定。
李明柱表示,我们非常重视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坚定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抗疫国际合作中的领导作用。自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一直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向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社会分享疫情的信息。
中方1月3日下令销毁病毒样本?国家卫健委:纯属断章取义,有意混淆视听
有记者提问,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表示,中国卫健委在1月3日下令销毁病毒样本,并且拒绝和其他国家分享病毒毒株。中方有何回应?
“这些美国官员散布的言论,我想纯属是断章取义,有意混淆视听。”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监察专员刘登峰。
他介绍,疫情发生后,卫健委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国家级专业机构进行病原体鉴定。基于防范生物样本病原泄露、确保生物安全,根据专班专家综合研判的初步理解,确定对引起不明原因肺炎的病原体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体进行管理,并对采集、运输、实验活动、销毁等做出了明确的生物安全要求。
根据产品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1月3日卫健委印发了相关的文件,目的是为了防范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不明原因肺炎造成次生灾害。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验室安全工作,出台了两版的生物安全指南,
“其实一直以来,我国法律法规对高致病病原微生物样本的保存、管理、实验活动等都有比较明确的要求。对于实验室条件达不到生产安全样本保存条件的,应就地销毁或移交专业的保障机构保管,这都有明确规定的。同时也是法律法规对实验室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曾益新表示。
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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